所屬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一、公務員甲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某日知悉經營貴金屬鑑定的好友乙,正好於家中保管客戶 A 的高價金屬,甲告訴乙,該貴金屬依照 A 的 經營模式一定有保險,不如想出一個方法,對 A 謊稱該批貴金屬遭人搶劫,實際上由甲變賣,利益兩人均分,對 A 來說也不會有太多損失。乙告訴甲,可以將該批貴金屬拿一些出來,客戶應該不會發現,但謊稱整批被搶走,很難說得過去。兩人商議後,同意由乙取出部分貴金屬(市價約新臺幣 200 萬元)藉由甲的人脈關係賣出,獲取金額由乙拿六成,甲拿四成。因為在交易市場中,買家丙私下辨識出該貴金屬為 A 所有, 且甲無法交代貴金屬來源,實際賣得總價只有 50 萬,甲、乙依兩人約定朋分贓款。數月後甲仍需錢孔急,甲到乙的辦公室向乙借錢,稱討債公司揚言,若不還錢,將加害甲的家人。乙考慮數日後,仍拒絕借錢給甲。另一方面, 乙心中確實不忍甲的家人遭受危難,乙將甲約至辦公室,對甲婉轉說明 自己手上也沒有多餘現金可供週轉,無法借錢給甲。乙以有要事處理為 由要外出一趟,離開辦公室前將家中存放貴金屬之保險箱的鑰匙放置桌上,心想如果甲識得該鑰匙並且能夠使用鑰匙拿走貴金屬,也算幫甲一個忙。甲果然認得該鑰匙為乙家中保險箱鑰匙,趁辦公室四下無人,甲將鑰匙放進口袋後即離開。當天夜裡,甲攜帶鑰匙潛入乙的家中,開啟保險箱並將裡面所存放之 A 的貴金屬一掃而空。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評價?(50 分)
二、警察在例行巡邏時,發現前科累累,甫出獄的張三神情可疑地在雜貨店門口張頭探腦,於是向前盤查,因而發現其攜帶有槍枝,並以現行犯逮捕張三。逮捕後,警察搜索張三隨身攜帶的背包,發現有毒品。請問, 警察所發現的槍枝及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25 分)
三、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三對於李四的案件提起公訴,法院諭知無罪判決,張三不服,提起上訴。後張三調任高等檢察署,該案件輪分至張三,由其辦理。請問,張三是否應迴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