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甄試)警大◆警察勤務
24.巡邏時,針對刑案現場處理之應注意事項,包括:
1發現或到達現場,立即向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實况
2.逮捕、追緝現行犯、準現行犯
3.急救傷患,如被害人生命垂危時,應即詢其兇嫌姓名、 年齡、特征
4.封鎖現場,保全跡證,防止破壞
5.等待刑事警察人員勘驗現場,並協助處理其他工作等。
以上各事項之先後次序排列,應為:(A)3.2.1.4.5. (B)2.1.3.4.5. (C)1.2.3.4.5. (D)1.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