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下列有關勤務指揮中心開設聯合指揮所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三級開設時,編組成員保持正常作息
(B)一級開設由機關主官(副主官)主持之
(C)三級開設時,各納編單位執勤人員除有特殊治安狀況外,得在其原單位執勤,惟應保持聯繁
(D)發生社會治安狀況時,由長官指示或權責(業務)單位之建議並經長官核定,提升為一級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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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21), C(60), D(295), E(0) #2584062

詳解 (共 3 筆)

#4858552
《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5點:...
(共 37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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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7557
平常狀況>>三級開設
社會治安>>二級開設
重大治安>>一級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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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4315
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三)一級開設:
1.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由長官指示或主管業務單位主管之建 議並經長官核定,提升為一級開設。
2.由機關主官或副主官主持之,主管業務單位主管為執行長,相 關業務單位派員進駐指揮所實施聯合作業。
3.依主管業務單位之建議並經主持人裁(指)示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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