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間接法源亦稱不成文法法源,下列何者屬之? 
(A)判例
(B)條約
(C)法令
(D)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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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66), B(279), C(95), D(100), E(0) #336376

詳解 (共 3 筆)

#763185
所謂「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的區分,是以該法律的制定程序與形式為標準。凡經由立法機關依一定程序制定或條文形式,並由國家按一定程序公布的法律,就稱之為「成文法」,也有人叫它為「制定法」。通常大陸法系國家
的法律係以成文法為主。至於成文法以外,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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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659

原題目選項內含亂碼。

修改為:

間接法源亦稱不成文法法源,下列何者屬之?
(A)判例 
(B)條約 
(C)法令 
(D)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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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443
原本題目:間接法源亦稱不成文法法源,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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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16950
未解鎖
一、『直接法源』( = 又稱為 成文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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