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犯家庭暴力罪之被告於緩刑付保護管束期間內應遵守之 事項?
(A)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B) 命被告隨時報告其所在地
(C) 命被告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D) 命被告接受加害人之處遇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0), B(2664), C(182), D(1089), E(0) #150066

詳解 (共 7 筆)

#114202
第 38 條  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而受緩刑之宣告者,在緩刑期內應付保護管
束。
法院為前項緩刑宣告時,得命被告於付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內,遵守下列一
款或數款事項: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
行為。
三、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四、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
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六、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安全之事項。
法院依前項第五款規定,命被告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前,得準用第十四條
第二項規定。
法院為第一項之緩刑宣告時,應即通知被害人及其住居所所在地之警察機
關。
受保護管束人違反第二項保護管束事項情節重大者,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72
0
#383003
「加害人處遇計畫」:簡單來說就是命加害人要接受醫療、心理或認知輔導,可採用一對一到醫院去看精神科醫生或是心理師、社工師用團體的方式來為加害人上課,改正加害人對家暴的錯誤認知。
50
0
#1299785

14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

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九、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14
0
#287638
家暴法 第五章 防預與處遇 第48條以下。
8
0
#121681


請問「加害人處遇計畫」是什麼啊?

7
0
#1103732
想問一個題外話,施暴的是房產所有人,被害者名下無房產,那誰要遷出居所?
5
0
#1090365
沒背法條也知道B違反[比例原則]

懶人選題法宗旨之一:一般法律原理先套進去試試看。
4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76614
未解鎖
家庭暴力防治法§38I 犯家庭暴力罪或違...
(共 4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