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A) 主張理性模式的行政研究
(B) 主張相關性的行政
(C) 主張政治行政的相互影響
(D) 主張發展以服務對象為重心的組織
統計: A(227), B(11), C(24), D(51), E(0) #247931
詳解 (共 4 筆)
新公共行政學力圖擯棄傳統行政的權威主義和以效率為中心的取向,而試圖建立以公平為中心的民主行政,
A-屬於傳統的行政研究,所以便不是"新公共行政"學派主要論點
下列何者非「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A) 主張理性模式的行政研究 → 非「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B) 主張相關性的行政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C) 主張政治行政的相互影響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D) 主張發展以服務對象為重心的組織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ANS : (A)
~解析 :
(B) 主張相關性的行政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D) 主張發展以服務對象為重心的組織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ANS :
「新公共行政」的「主要論點」如下: 「新公共行政運動」
( 又稱「明諾布魯克觀點」- Minnowbrook Perspective
) 於1968年美國學者瓦爾多 ( Waldo ) 召集 33位年輕行政學者探討「公共行政」所「面臨」之「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而提出下列幾項論點:「新公共行政」的「主要論點」,可歸納成為以下五項 :
(一) 主張「入世相關」的「公共行政」。
(二) 主張「後」邏輯實證論。
(三) 主張「適應環境」的「動盪不安」情況。
(四) 主張「建構」新的「組織型態」→「協和式組織」。
(五) 主張發展以「服務對象」為「重心」的「組織」。
(六) 主張「行政人員」應「體現」下列「價值」:
1. 堅持「更寬闊」的「社會公平」。
2. 關切「更廣泛」的「政治參與」。
3. 追求「行政理論」與「行政實務」的「規範意義」。
4. 致力於「知識」與「實踐」的「整合」。
5. 正視「多元化主義」〔Pluralism〕的「缺失」。
6.「邏輯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與「經驗論」〔Empiricism〕的「限制」。
(C) 主張政治行政的相互影響
→ 是「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論點」。
ANS :
「新公共行政」( NPA ) 與「新公共管理」( NPM ) 二者的「不同」在於 :
(一)「新公共行政」( NPA ) 是「行政政治合一」;「新公共管理」( NPM ) 是「行政政治二分」。
(二)「新公共行政」( NPA ) 是源於「學術界」;「新公共管理」( NPM ) 是源於「實務界」。
(三)「新公共行政」( NPA ) 對於「政府公務人員」是「信任的」;「新公共管理」( NPM ) 則「不信任行政人員」,因而採用「市場機制」、「委外」,以求「提升公共服務」的「績效」。
(四)「新公共行政」( NPA ) 追求「公民權」(「公共利益」;「公正」等「民主價值」);「新公共管理」(
NPM ) 則著重「消費者選擇權」(追求「高效率」、「高品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