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典權人之費用償還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典權人得請求使典物價值增加之有益費用
(B)典權人得請求保存典物所不可或缺而支出之必要費用
(C)典權人得於滅失時滅失部分之價值限度內請求修繕費用
(D)典權人得於滅失時滅失部分之價值限度內請求重建費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0), B(437), C(104), D(349), E(0) #218999
統計: A(250), B(437), C(104), D(349), E(0) #218999
詳解 (共 7 筆)
#520436
有益 重建跟修繕
22
0
#3092316
| 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除經出典人同意外,典權人僅得於滅失時滅失部分之價值限度內為重建或修繕。原典權對於重建之物,視為繼續存在。 |
| 典權人因支付有益費用,使典物價值增加,或依第九百二十一條規定,重建或修繕者,於典物回贖時,得於現存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償還。 第八百三十九條規定,於典物回贖時準用之。 典物為土地,出典人同意典權人在其上營造建築物者,除另有約定外,於典物回贖時,應按該建築物之時價補償之。出典人不願補償者,於回贖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 出典人願依前項規定為補償而就時價不能協議時,得聲請法院裁定之;其不願依裁定之時價補償者,於回贖時亦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 前二項視為已有地上權設定之情形,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
16
0
#5266451
關於B選項 ,
例如房屋平常是典權人在住的,
屋子的水管壞了,馬桶不通,電燈壞掉,要洗熱水澡要叫瓦斯,
這些維持這間房屋居住功用的必要費用,
由住的人(典權人)自己要支出,
典權人是不可以跟房屋所有人 (出典人) 要這些錢的,
因為房子是你在使用的啊。
9
0
#920891
8
2
#1143071
927I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