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得甲之同意,將其所有之汽車,長期停於在甲未經利用的土地上,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
(A)債務不履行
(B)無因管理
(C)不當得利
(D)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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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82), C(1933), D(52), E(0) #152789

詳解 (共 5 筆)

#566307
第179條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受有損害
     (3)有因果關係
     (4)無法律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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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760

一、效力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反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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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2759
第 四 款 不當得利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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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541
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不當得利之效力)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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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3307
債務不履行Nichterfüllung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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