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必須符合那些要件,始可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A)申請許可,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B)直接辦理分公司登記
(C)須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D)無須辦理任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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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29), C(151), D(5), E(0) #196305

詳解 (共 5 筆)

#161129

公司法第四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 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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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978

答案無誤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外國公司,於法令限制內,與中華民國公司有同一之權利能力。


並無認許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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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32
371條
外國公司非在其本國設立登記營業者,不得申請認許。 非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者,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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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4108

公司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

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答案有誤 是C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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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317
這題答案應該是 C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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