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必須符合那些要件,始可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A)申請許可,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B)直接辦理分公司登記
(C)須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D)無須辦理任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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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29), C(151), D(5), E(0) #196305
統計: A(137), B(29), C(151), D(5), E(0) #196305
詳解 (共 5 筆)
#161129
公司法第四條
|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 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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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32
371條
| 外國公司非在其本國設立登記營業者,不得申請認許。 非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者,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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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4108
公司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
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答案有誤 是C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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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317
這題答案應該是 C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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