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新公共行政的主張,從較為抽象的哲學探討,轉向較為關注實務的面向,亦即關注公共行政作為「制度」在實踐上的問題。此種論點稱為:
(A)黑堡宣言
(B)華盛頓宣言
(C)加州宣言
(D)柏林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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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29), B(164), C(45), D(75), E(0) #322384
統計: A(12229), B(164), C(45), D(75), E(0) #322384
詳解 (共 7 筆)
#510403
主要觀點
1. 行政人員應可成為具有自我意
識的公共利益受託者。
2. 行政組織基本上應具有專業能
力,提供特定社會功能,以達成
公共利益的制度性寶庫。
3. 公共行政應可成為憲政秩序下
政府治理過程的正當參與者。
4. 公共行政的權威實繫於政府治
理過程中能夠涵蓋不同的利
益,藉以促進公共利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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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09
黑堡宣言對於公共行政之界定:
我們應該將公共行政視為一種制度,而不應局限於官僚體制的組織形式。(是制度非官僚體制)
黑堡宣言自詡為「以制度為根基的明諾布魯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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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99
黑堡宣言
1983年,以萬斯來為首的五位美國維吉尼亞多元理工學院暨州立大學的學者,以「腦力激盪」的方式,共同發表一篇名為《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轉變政治對話》的文章,旨在發揚並修正新公共行政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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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639
◎NPA缺乏實用性,無法在行政實務當中獲得實踐而提出反思。
→從NPA抽象的哲學→【實務面】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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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742
懶人不負責法:
汝唯記新公共行政的好朋友是何者即可
汝唯記新公共行政的好朋友是何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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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920
感覺上面的解答完全沒提到跟 黑堡宣言 的關聯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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