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法官通過憲法解釋的可決人數為何?
(A)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總額二分之一之出席,及出席人二分之一同意,方得通過
(B)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總額二分之一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
(C)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
(D)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四分之三同意,方得通過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0), B(245), C(656), D(88), E(0) #280657

詳解 (共 4 筆)

#423261


1.解釋憲法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2/3  2/3

 

2.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1/2

 

3.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1/2  1/2

10
0
#376219

關於解釋案件之可決人數,解釋憲法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
7
0
#732383
解釋憲法3232
牴觸憲法21
解釋法律2121
5
0
#779303
數字題﹏讓人暈啊!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