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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9年 - 99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業務類:民法概要#5382 | 科目:郵局◆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業務類:民法概要#5382

年份:99年

科目:郵局◆民法概要

甲、乙為父子,乙與丙女結婚。嗣後,乙、丙離婚,甲又與丙結婚。甲、丙之婚姻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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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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