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依法律規定的方法,來保障自己的權利。如果陳媽媽將房屋出租給阿德,阿德不付房租,又不肯搬家,那麼,陳媽媽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她可以採取下列哪一種法律途徑?
(A)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向警察機關提起告訴
(C)向行政機關提起訴願
(D)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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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01), B(108), C(44), D(57), E(0) #149287

詳解 (共 2 筆)

#1384052
◆ 民事事件:債權債務之清償、房地產買賣、租賃、佔用、婚姻、收養、 繼承、公害賠償、商事買賣、其他有關民事事件。 
◆ 刑事事件:妨害風化、婚姻家庭、妨害自由名譽、信用及祕密、傷害、毀 棄、親屬間財產犯罪、交通事故及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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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848
請問為什麼不能選(B)向警察機關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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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94946
未解鎖
先寄以存證信函,再加上向房客提出民事訴訟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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