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結構嚴謹的學科較適合採用何種教學法?
(A)討論法
(B)練習法
(C)啟發法
(D)講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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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101), C(146), D(2612), E(1) #99589
統計: A(81), B(101), C(146), D(2612), E(1) #99589
詳解 (共 3 筆)
#619054
講述教學法是教學的一種形態,教師透過口述教導或介紹知識給學生,使其對某一主題的知識有所了解。講學的內容可依課程不同而有所差異,學校系統中的講學通常會包含語言、數學、科學、歷史、地理與社會學等基本項目,部份科目在講學外常會有實習課程,例如藝術或資訊科學。授課的講師通常會站在講台上對少則數名、大則數百名學生或聽眾演講。由於講學帶有教育性質,因此除了學校中的教師,政治人物的演說、神職人員的佈道,甚至是銷售員的商品展示都可視為是講述教學的另一種形態。
作為教育體系的重要一環,講述教學法是現代各國學校系統中最普遍的教學方式,但也受到批評。批評者認為,講述教學是一種單向的交流,而不涉及聽眾與講師間的雙向溝通,因此缺乏主動學習的效果[1]。然而目前各國高等教育仍普遍採取講述教學法作為教學的方式,因為如果想將知識傳播給最多的學生,講述教學是兼具經濟性與便利性的方法。除了教學以外,講述教學在其它場合中也是重要的環節。例如學術獎項頒發時,得主對自己成就的演講也可視為是講述教學的一種,而在學術會議上,講學也是促進學術交流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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