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依據民國一百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國民教育階段身障學生延長修業總年限,最高以延長兩年為限
(B)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免修及加速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C)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跳級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D) 五歲以上之未足齡兒童經鑑輔會鑑定符合智能評量結果在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得提早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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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 B(319), C(1234), D(911), E(8) #360482
統計: A(170), B(319), C(1234), D(911), E(8) #360482
詳解 (共 10 筆)
#559744
D選項不是還要加上社會適應行為評量與適齡兒童相當這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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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35145
101修定法:
免修及加速由特推會審議
跳級由鑑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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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73922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103.4.14)
(C)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跳級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D) 五歲以上之未足齡兒童經鑑輔會鑑定符合智能評量結果在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得提早入國民小學。 第 3 條
(A) 國民教育階段身障學生延長修業總年限,最高以延長兩年為限 第 8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B)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免修及加速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
,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
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
,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
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D) 五歲以上之未足齡兒童經鑑輔會鑑定符合智能評量結果在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得提早入國民小學。 第 3 條
年滿五歲之資賦優異兒童,得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其申請、鑑定及
入學程序如下:
一、法定代理人填具報名表,並檢具戶口名簿、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 核表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代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辦理單位申請。
二、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施測單位進行相關評量及評估。
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依施測單位彙整之評量及評估資料綜合研判,經鑑定通過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
四、持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及戶口名簿,依相關規定至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入學。
前項資賦優異兒童之鑑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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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91941
前項資賦優異兒童之鑑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答案應改成CD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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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443
第 五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
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
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前項縮短修業年限
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
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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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88206
C和D都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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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97280
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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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752
國中小學:改為二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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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6222
擷取自法規:
年滿五歲之資賦優異兒童,得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其申請、鑑定及入學程序如下:
一、法定代理人填具報名表,並檢具戶口名簿、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代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辦理單位申請。
二、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施測單位進行相關評量及評估。
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依施測單位彙整之評量及評估資料綜合研判,經鑑定通過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
四、持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及戶口名簿,依相關規定至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入學。
前項資賦優異兒童之鑑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學科加速),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學科跳級),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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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105
答案應該改為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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