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1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如有逾期停留情形,治安機關得依法採取下列何種處 理?
(A)處以適當罰鍰
(B)逕行強制出境
(C)告誡不可再犯
(D)逕行加以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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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1), B(857), C(100), D(138), E(12) #1861887

詳解 (共 5 筆)

#3521201

最佳解貼的是舊法 現行法已經改了 請不要跟我一樣浪費10顆鑽石去看= =

新修辦法我看半天沒看到直接規定 所以回去看母法↓給大家參考

兩岸§18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兩岸§87-1

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由內政部移民署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這題選強制出境罰鍰

 

另外最佳解貼的那條現在改成這樣↓

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9

I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

得逾十五日;逾期停留者,治安機關得依法逕行強制出境。

II前項大陸地區人民,因疾病住院、災變或其他特殊事故,未能依限出境者

,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由代申請之旅行業或申請人向移民署申請延期,

每次不得逾七日。

III旅行業應就前項大陸地區人民延期之在臺行蹤及出境,負監督管理責任,

如發現有違法、違規、逾期停留、行方不明、提前出境、從事與許可目的

不符之活動或違常等情事,應立即向交通部觀光局通報舉發,並協助調查

處理。

IV因第二項情形而未能出境之大陸地區人民,其配偶、親友、大陸地區組團

旅行社從業人員或在大陸地區公務機關(構)任職涉及旅遊業務者,必須

臨時入境協助,由旅行業向交通部觀光局通報後,代向移民署申請許可。

但符合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有第二項情形者,得由

其旅居國外、香港或澳門之配偶或親友逕向駐外館處核轉移民署辦理,毋

須通報。

V前項人員之停留期間準用第二項規定。配偶及親友之入境人數,以二人為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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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9376

考選部事後有公佈,此題答案A或B均給分!

此外,2019年4月9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法條大修!

請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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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766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第...
(共 4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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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7509

請將答案改為複選題,A與B都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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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941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B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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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308018
未解鎖
兩岸條例第 18 條 Ⅰ、進入臺灣地...
(共 1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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