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 來自烏克蘭年滿30歲之甲熱愛臺灣,來臺工作合法居留超過5年,並與中華民國國籍人結婚生子,
甲欲循一般歸化程序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下列何者非屬一般歸化之法定要件?
(A)甲須滿20歲,且依中華民國法律及烏克蘭法律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B)甲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依法繳納所得稅之紀錄
(C)甲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
(D)甲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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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7), B(590), C(73), D(30), E(0) #2397382
統計: A(197), B(590), C(73), D(30), E(0) #2397382
詳解 (共 2 筆)
#5244168
第3 條 (一般歸化及其條件)
I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II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III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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