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4.下列何者可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A)檢察官
(B)被告
(C)被告之法定代理人
(D)被告之配偶
(E)原審之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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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7), B(828), C(922), D(951), E(180) #1309738
統計: A(847), B(828), C(922), D(951), E(180) #1309738
詳解 (共 4 筆)
#1420153
第344條(上訴權人~當事人)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 自訴人於辯論終結後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上訴。
第347條(上訴權人~自訴案件檢察官)檢察官對於自訴案之判決,得獨立上訴。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第345條(上訴權人~獨立上訴)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第346條(上訴權人~代理上訴)原審之代理人或辯護人,得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 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第347條(上訴權人~自訴案件檢察官)檢察官對於自訴案之判決,得獨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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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846
原來被告自己上訴也稱獨立上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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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642
請問有高人知道E選項為何沒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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