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0. 依照我國法令,交易對象為下列何者時可以免除辨識及驗證其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的適用?
(A)外國政府機關
(B)我國公營事業機構
(C)我國社會福利機構
(D)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之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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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8), B(1943), C(598), D(1771), E(0) #3176979
統計: A(1448), B(1943), C(598), D(1771), E(0) #3176979
詳解 (共 2 筆)
#5992484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
七.(三)客戶或具控制權者為下列身分者,不適用第四款第三目辨識及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
1.我國政府機關
2.我國公營事業機構
3.外國政府機關
4.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
5.於國外掛牌並依掛牌所在地規定,應揭露其主要股東之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及其子公司
6.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之投資工具(金融機構辦理之財產保險)
7.設立於我國境外,且所受監理規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一致之金融機構,及該金融機構管理之投資工具
8.我國政府機關管理之基金
9.員工持股信託、員工福利儲蓄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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