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1 Y 律師事務所共有律師 50 人,甲、乙皆為該事務所之受僱律師。請問下列何種情形,未違反律師法 及律師倫理規範?
(A)甲律師曾為夫妻 A、B 之兩願離婚之見證人,後來 A、B 因離婚協議之約定事項發生爭議,乙律師 代理 A 向 B 提起民事訴訟
(B)甲任職律師前擔任檢察官,其於檢察官任內曾以傷害罪起訴被告 C,甲受僱於 Y 事務所任職律師 之後,接受 C 委任,就該案件之上訴擔任辯護人
(C)甲律師為國防部關於軍品採購契約事件之法律顧問,廠商 D 因軍品採購契約與國防部涉訟,乙律 師接受 D 委任為其訴訟代理人
(D)甲律師之妻丙為檢察官,丙以過失致死罪起訴 E,但甲未參與該案件,亦未自該案件直接或間接 獲取任何報酬,乙律師接受 E 之委任擔任其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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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18), C(15), D(57), E(9) #688036

詳解 (共 1 筆)

#4132317
前提: 律師倫理規範第 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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