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班教師在學校三級預防機制中之「初級預防」,應扮演何種角色?
(A) 協助學校辦理特教研習,增強教師特教知能
(B) 入普通班級協助普通教師觀察
(C) 與普通教師合作教學
(D) 到普通班級協助處理學生行為問題
統計: A(1604), B(184), C(58), D(37), E(0) #363166
詳解 (共 4 筆)
葉建明 高一下 (2013/05/25 11:03):5人
(一)初級預防
1. 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自我傷害。
2. 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3. 行動方案:
(1) 各級學校訂定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計畫;各教育主管機關定期實施督導。
(2) 各校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設立24小時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演練。
(3) 各校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I) 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II) 學務處(學生諮商或輔導中心(組)、輔導室):
(i) 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如: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之活動。
(ii) 辦理生命教育電影、短片、閱讀、演講等宣導活動。
(iii) 辦理正向思考與潛能開發等訓練。
(iv) 結合社團及社會資源辦理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v) 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實施全體教師(含導師及教官等相關訓導人員)對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處理知能。
(vi) 對家長進行自我傷害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vii) 同儕之溝通技巧與情緒管理訓練。
(III) 總務處:
(i) 校警之危機處理能力之加強。
(ii) 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之廣告。
(IV) 人事室:
提供職員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練,建立友善的校園氛圍。
(4) 各校校長主導結合校外網絡單位資源,以建構整體協助機制。
(二)二級預防
1.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2.策略:篩檢高關懷學生,即時介入。
3.行動方案:
(1)高關懷學生辨識:請學校針對學生特性,校園文化與資源,規劃合適之高關懷學生篩檢方法,針對高關懷學生早期發現,早期協助,必要時進行危機處理;國中、小部分為預防殺子自殺、兒童少年保護,則請配合內政部強化高風險家庭評估。
(2)篩檢計畫之實施須符合專業法律與倫理,即在尊重學生的自主與考慮不傷害生命的原則下,強調保密隱私、以及不標籤化與污名化之下進行。實施過程包括六階段:
(I) 說明:說明篩檢目的與保障篩檢結果的保密性。
(II) 取得同意:除非學生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危險性,否則,應依尊重自主原則,在學生(家長)同意下進行篩檢,非強迫性(未成年學生請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III) 解釋結果:對篩檢結果的解釋要謹慎與專業,不隨便給學生貼上精神疾病或任何不好的標籤。
(IV) 保密:各校諮商輔導人員、導師及相關教師應遵守法律命令及專業倫理,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之秘密。
(V) 主動關懷:主動提供高關懷學生必要的關懷協助及需要的諮商輔導。
(VI) 必要的轉介:當知悉學生有疑似精神疾病、有明顯的自傷或傷人之虞時,需進行危機處置與必要的轉介與協助就醫。
(3)提升導師、教官、同儕、教職員、家長之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並對所發現之高關懷學生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
(4)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科醫師等)資源到校服務。
(三)三級預防
1. 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2. 策略: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者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3. 行動方案:
(1) 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事人進行協助。
(2) 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3) 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函頒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含「衛生署自殺防治通報轉介流程圖」、「自殺暨高危險群個案通報單」及「自殺個案轉介回復表」)進行通報與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