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割,以下所述,何者錯誤?
(A)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B)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C)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D)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5 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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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54), C(109), D(1445), E(0) #219031

詳解 (共 3 筆)

#313223

第 1151 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第 1164 條
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第 1165 條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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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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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65 條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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