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公司債面額為$300,000,公司債流通期間,持有人可以$60
的轉換價,轉換為臺北公司面額$10 的普通股 1 股。發行後該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之「資本公積—認股權」
金額為$18,000。X2 年 12 月 31 日,臺北公司為誘導轉換,宣布將轉換價降為$50,當日普通股每股市價
為$70。公司債之帳面金額為$320,000。該日持有人全數轉換完畢,則轉換時之分錄應包括:
(A)貸: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348,000
(B)貸:資本公積—認股權$18,000
(C)貸:普通股股本$50,000
(D)借:修改轉換條件費用$10,000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誘導轉換所以從原先5000股變成6000...
未解鎖
30萬原可以轉換5千股,惟在誘導轉換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原本條件下,轉換的股數=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