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出版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版自由保障範圍,包括新聞報導與意見表達在內
(B)性言論之表達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受出版自由之保障
(C)出版自由所保護之出版品,除書籍刊物外,也包含錄音、錄影及光碟等媒介物
(D)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應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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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3631), C(56), D(107), E(0) #1871083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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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樓上

釋字617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之言論及出版自由,旨在確保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實現自我之機會。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問是否出於營利之目的,亦應受上開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惟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應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國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得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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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性言論之表達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受出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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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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