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大陸漁船於金門限制水域內翻覆,船上 3 員落海失蹤;海巡艇於限制水域內搜尋期間,接獲大陸 海事局救助船舶以無線電通訊表示,將進入限制水域內共同搜尋落海失蹤人員並拖帶翻覆漁船返 回大陸。請問下列作法何者正確?
(A)海巡艇艇長應立即告知陸船僅能於限制水域外搜尋;若需進入限制水域拖帶翻覆漁船應向大陸 委員會申請同意
(B)海巡艇艇長應立即告知陸船僅能於限制水域外搜尋;若需進入限制水域拖帶翻覆漁船應向交通 部航港局申請同意
(C)海巡艇艇長應立即告知陸船僅能於限制水域外搜尋;若需進入限制水域拖帶翻覆漁船應向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申請同意
(D)海巡艇艇長應立即告知陸船僅能於限制水域外搜尋;若需進入限制水域拖帶翻覆漁船應向國家 搜救指揮中心申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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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200), C(26), D(13), E(0) #311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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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0905
第 29 條 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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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4027

交通部航港局 

  • 發布日期:2015-08-14

 

審查大陸船舶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拖救遇險船舶申請作業程序

一、為利大陸船舶依「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七點規定,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拖救發生故障、沉沒、擱淺、碰撞、失火、爆炸或其他有關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故之船舶,並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就近、就便、及時救助之原則,特訂定本作業程序。

二、在不妨礙我方安全狀況下,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之大陸救助船舶,以具有拖救或消防功能,並具備有效國際公約證書之船舶為限;准予進入之港口,以臺灣地區直航港口為限,並應以拖救或整補為進港目的。

       前項進入金門、馬祖限制或禁止水域之救助船舶,得以具備有效沿海航線船舶檢查(驗)證書船舶代之;准予進入之港口以金門、馬祖為限。

三、由遇險船舶、救助船舶之船東、營運人或代理人向航港局提出申請(如附表)。

申請以書面為原則,如屬緊急需要、夜間或例假日,得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為之,書面文件後補。

四、申請文件應檢附申請書(如附表)、救助船舶基本資料及該等船舶相關公約證書影本、救助船舶船員名單、委託代理文件資料、遇險船舶基本資料。

五、大陸救助船舶入出臺灣地區直航港口期間,準用「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三點規定,船舶懸掛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暫不掛旗。

六、大陸救助船舶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及入出臺灣地區直航港口,準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應全程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及通信頻道。

七、航港局以傳真或書面方式核復同意,並副知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國防部、國家安全局、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福建省金門縣或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及臺北任務管制中心;夜間及例假日得以電話核復同意,傳真或書面回覆後補。

八、福建省金門縣或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防衛指揮部及當地海域海巡機關依據航港局核復同意書,核對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救助船舶數量及船籍資料,以維我方水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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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1998
這是一道關於海巡實務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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