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營利事業預先提列備抵呆帳者,其呆帳損失之認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得以應收帳款為限
(B)金融業按其債權餘額 2%估列
(C)實際發生呆帳損失超過標準者,得按前一年度實際發生呆帳比率估列
(D)分期付款銷貨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者,不得提列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71), C(225), D(496), E(0) #2812864
統計: A(50), B(71), C(225), D(496), E(0) #2812864
詳解 (共 4 筆)
#5314568
選項A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
選項B 百分之一
選項C 三個年度
所得稅法第49 條 (呆帳損失準備)
I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債權之估價,應以其扣除預計備抵呆帳後之數額為標準。
II 前項備抵呆帳,應就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餘額百分之一限度內,酌量估列;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
III 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前項標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
IV 營利事業下年度實際發生之呆帳損失,如與預計數額有所出入者,應於預計該年呆帳損失時糾正之,仍使適合其應計之成數。
V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
一、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二、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VI 前項債權於列入損失後收回者,應就其收回之數額列為收回年度之收益。
I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債權之估價,應以其扣除預計備抵呆帳後之數額為標準。
II 前項備抵呆帳,應就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餘額百分之一限度內,酌量估列;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
III 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前項標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
IV 營利事業下年度實際發生之呆帳損失,如與預計數額有所出入者,應於預計該年呆帳損失時糾正之,仍使適合其應計之成數。
V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
一、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二、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VI 前項債權於列入損失後收回者,應就其收回之數額列為收回年度之收益。
選項D 正確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47 條
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者,其應收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採差價攤計法或普通銷貨法者,其約載分期付款售價與現銷價格之差額部分之債權,亦同。
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者,其應收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採差價攤計法或普通銷貨法者,其約載分期付款售價與現銷價格之差額部分之債權,亦同。
43
0
#5622408
C.三年度平均數~~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前項標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