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借給乙兩萬元,約定六個月後還款。請問甲、乙間之契約類型為何?
(A)買賣契約
(B)使用借貸
(C)消費借貸
(D)附條件買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325), C(1711), D(59), E(0) #148698

詳解 (共 6 筆)

#1083666
我是這樣想的:使用借貸是彼此約定他方以原物返還,那這兩萬元返還的時候不可能是當初借的這兩萬元,而是與這兩萬元差不多品質的另外的兩萬元來交付,所以是消費借貸(舉例:甲跟乙借一張衛生紙擦屁股,約定10分鐘後再還,甲不可能返還擦過屁股的這張衛生紙,所以只能另外拿一張新的衛生紙,而這兩個數量品質都相當,因此這就是消費借貸)
27
0
#124178
扯到錢就算是消費借貸 那支票、股票或其他金融商品 間的借貸 呢
7
0
#4645627

若該文具是消費物,像筆芯、橡皮擦、白膠、膠水等等,用一次即會消耗,不能再用於同一目的,則甲乙之間成立消費借貸契約,民法第474條第一項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7
0
#786916
第 474 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
(共 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645006
支票也相當於有錢的功能,也算消費借貸,股票沒有借貸,頂多用抵押吧‥其他金融商品要怎麼借?頂多也是抵押吧@@(個人淺見)
3
0
#751329
股票之類的金融資產可以借阿,就是放空(跟券商借來賣,之後再買來還他)...但不知道是屬於什麼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