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計師查核上市(櫃)公司財務報表時,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審計準則規定必須之作為?
(A)每季向須維持獨立性之人員取得已遵循獨立性規範之聲明
(B)與治理單位溝通須維持獨立性之人員已遵循獨立性規範之聲明
(C)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提供之審計服務與非審計服務之公費總額並適當分類
(D)於一定期間(通常不超過七年)輪調主辦會計師,且至少間隔一定期間(通常不短於二年)方得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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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4), B(12), C(106), D(17), E(0) #184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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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3348
No.46 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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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504
(A): 審計準則公報第46號第19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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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932
(C):審計準則公報第62號第16條,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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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2580

SAS62 §16
受查者為上市(櫃)公司時,查核人員應與治理單 位溝通下列事項:
1.查核人員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事 務所及聯盟事務所(如適用時)已遵循獨立性 規範之聲明
2.依查核人員之專業判斷,事務所或聯盟事務所與 受查者間,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獨立性之關 係及其他事項。此應包括事務所及聯盟事務所 於財務報導期間,對受查者及其所控制之組成 個體,提供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之公費總額。此 等公費應適當分類以協助治理單位評估該等服 務對查核人員獨立性之影響。
3.為消除已辨認對獨立性之威脅或將該等威脅降低 至可接受之水準,已採取之相關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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