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關我國監獄行刑法制之發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清光緒 31 年(1905)聘請日人小河滋次郎博士起草「監獄律草案」凡 240 條,並立即實施
(B)北京政府時期,根據小河氏之草案,陸續制訂諸如「監獄規則」等各種監獄法規,惟民國 15 年, 由於革命軍興,遂一時受阻
(C)國民政府實行五權分立制度,為使監獄行刑法制化,於民國 17 年公布「監獄規則」 ,但因抗戰軍興, 未能全面實施
(D)國民政府於民國 35 年 1 月 19 日重新制定「監獄行刑法」 ,共 98 條,於民國 36 年 6 月 10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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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81), B(211), C(263), D(192), E(0) #2988175
統計: A(1381), B(211), C(263), D(192), E(0) #2988175
詳解 (共 3 筆)
#6317113
一定很多人的監獄學、監獄行刑法課本沒寫這些
監獄行刑法立法沿革:
1. 民國成立前:
1. 民國成立前:
我國監獄制度始於夏朝,歷代均設有治理獄事之制度,但皆以監獄為繫囚場所,無所謂教化矯正。光緒年間國力積弱,西方列強藉口清廷司法黑暗要求擁有領事裁判權,清廷為求變法維新,光緒28年(1902)依山西巡撫趙爾巽奏議,於京師及各省城建立犯罪習藝所,【光緒31年(1905)在京師創辦法律學堂並附設監獄專修科造就獄政人才,聘請日人小河滋次郎博士主講監獄學並起草「監獄律草案」凡240條,唯未及實施。(A)錯誤】
2.民國成立後:
【北京政府時期全國成立新監80處,並依小河氏之草案制訂「監獄規則」等監獄法規(B)】。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實行五權分立,司法行政部為使監獄行刑法制化,【於民國17年公布「監獄規則」,就分監管理、教化、作業、給養、衛生醫療、累進制等處遇措施爲具體規定,惜因抗戰未能全面實施(C)】。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於民國35年1月19日重新制定「監獄行刑法」,於民國36年6月10日施行(D)】,其後並曾於民國43、46、63、81、82、83、86、91、92、94、99年前後12次分別修正部分條文施行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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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5186
根據我國監獄行刑法制的發展歷程,以下針對各選項進行詳細說明:
- (A) 清光緒 31 年(1905)聘請日人小河滋次郎博士起草「監獄律草案」凡 240 條,並立即實施:
- 此選項錯誤。「監獄律草案」並未立即實施。
- (B) 北京政府時期,根據小河氏之草案,陸續制訂諸如「監獄規則」等各種監獄法規,惟民國 15 年,由於革命軍興,遂一時受阻:
- 此選項正確。北京政府時期,確實根據小河氏的草案,陸續制定相關監獄法規,但因時局動盪而受影響。
- (C) 國民政府實行五權分立制度,為使監獄行刑法制化,於民國 17 年公布「監獄規則」,但因抗戰軍興,未能全面實施:
- 此選項正確。國民政府時期,為使監獄行刑法制化,於民國 17 年公布「監獄規則」,但後因抗戰爆發而未能全面實施。
- (D) 國民政府於民國 35 年 1 月 19 日重新制定「監獄行刑法」,共 98 條,於民國 36 年 6 月 10 日施行:
- 此選項正確。
因此,錯誤的選項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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