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特定受刑人釋放前,應通知家屬或受刑人認為適當之人來監接回。依監獄行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衰老、重病、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之受刑人
(B)家住離島、偏遠地區交通不方便之受刑人
(C)外國籍、無國籍之受刑人
(D)出監前發生重大違反紀律事件之受刑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28), B(35), C(17), D(57), E(0) #2988185
統計: A(2128), B(35), C(17), D(57), E(0) #2988185
詳解 (共 3 筆)
#6345268
根據《監獄行刑法》的規定,以下情況的受刑人在釋放前,監獄應通知其家屬或受刑人認為適當之人來監接回:
- (A) 衰老、重病、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之受刑人: 這是正確的。監獄行刑法特別強調對這些弱勢受刑人的照顧。
以下是更詳細的說明:
- 《監獄行刑法》中明確指出,對於衰老、重病、或身心障礙以致於無法自理生活的受刑人,在釋放前,監獄必須通知他們的家屬,或是受刑人所認爲適合的人前來監獄接回。
- 如果無法通知到這些人員,或是通知後他們拒絕前來接回,監獄需要將相關的資料提交給受刑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的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以便進行轉介安置,或是採取其他必要的處置措施。
因此,選項 (A) 是正確的。其他選項並非《監獄行刑法》所規範的必須通知接回之情況。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