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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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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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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24520 |
科目: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24520
年份:
100年
科目: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1.有關物權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同一物上不能成立二個所有權,此係物權之排他效力
(B)原則上後成立之物權優先於先成立之物權,此為物權之優先效力
(C)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將該不動產讓與他人,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此為物權之追及效力
(D)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 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此係基於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效力之表現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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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Wazowski
B2 · 201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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