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李在台北採取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但小李為了因為肺炎疫情,攜帶一整箱 95%的酒精進
入捷運車站,並未向捷運公司申報,經檢驗發現旅客攜帶,即可依大眾捷運法處新臺幣多少元罰
緩?
(A)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新臺幣一萬元以
上六萬元以下
(D)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7), B(780), C(15), D(11), E(0) #2393389
統計: A(47), B(780), C(15), D(11), E(0) #2393389
詳解 (共 2 筆)
#4382356
《大眾捷運法》第 50-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參考網址:全國法規資料庫《大眾捷運法》第 50-1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120001&flno=50-1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