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現行法律對於公務員之定義廣狹不一,下列那一法律規定為最狹義規定?
(A)公務人員任
用法
(B)國家賠償法
(C)刑法
(D)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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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18), B(210), C(219), D(330), E(0) #229655
統計: A(4018), B(210), C(219), D(330), E(0) #229655
詳解 (共 10 筆)
#470935
公務人員任用法:
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刑法: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服務法: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國賠法:
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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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406
B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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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73
最廣是國賠
最狹是公務人員任用法
最狹是公務人員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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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074
bcda才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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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716
有沒有大大可以排順序??我常搞混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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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633
選擇體的罩門就是一定要看清楚題目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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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58
cb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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