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特殊教育法》未規定下列哪一項措施?
(A)個別化教育計畫
(B)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C)個別輔導計畫
(D)家庭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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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776), C(145), D(805), E(0) #2003193

詳解 (共 6 筆)

#3377803
條文中並未提到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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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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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法
第 33 條

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活需
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
一、教育輔助器材。
二、適性教材。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校園無障礙環境。
七、其他支持服務。
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家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適用前項
第一款至第五款服務。
前二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者,由各主管機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
困難提供者,補助其交通費;其實施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各主管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推動第一項、第四項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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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798

特教法第28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 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特教法第33條 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
一、教育輔助器材。
二、適性教材。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校園無障礙環境。
七、其他支持服務。



特教法第36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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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新修法!!!  特殊教育法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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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身心障礙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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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1892
112修訂特教法
第38條
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
一、教育及運動輔具服務
二、適性教材服務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適應體育服務(新增)
七、校園無障礙環境
八、其他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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