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幼托整合正式上路,幼兒園各班別的人數規定何者為是?
(A)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10人為限
(B)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C)幼兒園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30人為限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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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3), B(171), C(704), D(212), E(0) #394774

詳解 (共 2 筆)

#539427
第 18 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 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 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 ,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 ,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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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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