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國立法院欲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須經多少立法委員以上之贊成?
(A)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B)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C)出席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D)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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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83), B(724), C(780), D(588), E(0) #223342
統計: A(3083), B(724), C(780), D(588), E(0) #223342
詳解 (共 7 筆)
#231881
複習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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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270
我國不信任案提出重點
→1/3立委聯署
→冷靜72+48小時
→記名投票
→全體1/2贊成通過
→總統於10內經諮詢立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但戒嚴、緊急命令期間不可以解散之
→若未通過一年內不可以再對同一行首提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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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7459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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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016
我國立法院欲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須經多少立法委員以上之贊成?
(A)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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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 II.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
(B)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C) 出席立法委員二分之一❌
(D) 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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