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國公法學者耶寧克將國民與國家間關係區分為四大類,分別是消極的地位、積極的地位、主動的地位以及被動的地位。其中被動的地位即一般所理解之:
(A)國民自由
(B)國民權利
(C)國民義務
(D)國民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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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9), B(267), C(1859), D(340), E(0) #133255

詳解 (共 8 筆)

#112895

積極的關係:國民權利

人民對於國家,並非以國家消極的不干涉其自由為已足,更可以積極

的要求國家行使其統治權,以增進自己的福利,是為積極的關係。

 

消極的關係:國民自由

人民在國家統治權行使的範圍以外,有其自主的權利,不受國家統治

權的支配,是為消極關係。

 

被動的關係:國民義務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國家的意思,人民祇是以國家的意思而

為轉移,換言之,人民須絕對服從國家統治權的支配,是為被動關係。

 

主動的關係:國民統治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人民的意思,國家則是以人民的意思為

轉移,換言之,人民以國家一份子的資格,可以參加國家意思的決定

,而為國家統治權的行使,這便是人民對於國家的參政權。

 

116
1
#1281959
"積"極→權"利" (激勵)

"消"極→"自"由 (消痣)

被"動"→義"務" (動物)

"主"動→統"治" ("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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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600
口訣:  因為售所以煮製

積極>消極>被動>主動
↓         ↓        ↓        ↓
權利  自由  義務   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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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42132
寫幾次錯幾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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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960

德國公法學者耶寧克將國民與國家間關係區分為四大類,分別是極的地位、極的地位、動的地位以及被動的地位。其中被的地位即一般所理解之:
(A)
國民
(B)
國民權
(C)
國民義
(D)
國民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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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033
口訣:激勵香港自由不被一主統      ...
(共 8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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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581
雖然這題我答錯~~不過這題出的還蠻有意義...
(共 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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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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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74359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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