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國公法學者耶寧克將國民與國家間關係區分為四大類,分別是消極的地位、積極的地位、主動的地位以及被動的地位。其中被動的地位即一般所理解之:
(A)國民自由
(B)國民權利
(C)國民義務
(D)國民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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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9), B(267), C(1859), D(340), E(0) #133255
統計: A(289), B(267), C(1859), D(340), E(0) #133255
詳解 (共 8 筆)
#112895
●積極的關係:國民權利
人民對於國家,並非以國家消極的不干涉其自由為已足,更可以積極
的要求國家行使其統治權,以增進自己的福利,是為積極的關係。
●消極的關係:國民自由
人民在國家統治權行使的範圍以外,有其自主的權利,不受國家統治
權的支配,是為消極關係。
●被動的關係:國民義務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國家的意思,人民祇是以國家的意思而
為轉移,換言之,人民須絕對服從國家統治權的支配,是為被動關係。
●主動的關係:國民統治
乃指這種關係的發生,是出於人民的意思,國家則是以人民的意思為
轉移,換言之,人民以國家一份子的資格,可以參加國家意思的決定
,而為國家統治權的行使,這便是人民對於國家的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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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959
"積"極→權"利" (激勵)
"消"極→"自"由 (消痣)
被"動"→義"務" (動物)
"主"動→統"治" ("主治"醫師)
"消"極→"自"由 (消痣)
被"動"→義"務" (動物)
"主"動→統"治" ("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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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600
口訣: 雞因為銷售所以被煮製一桶
積極>消極>被動>主動
↓ ↓ ↓ ↓
權利 自由 義務 統治
積極>消極>被動>主動
↓ ↓ ↓ ↓
權利 自由 義務 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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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132
寫幾次錯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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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960
德國公法學者耶寧克將國民與國家間關係區分為四大類,分別是消極的地位、積極的地位、主動的地位以及被動的地位。其中被動的地位即一般所理解之:
(A)國民自由
(B)國民權利
(C)國民義務
(D)國民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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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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