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辦理土地界址調整複丈,下列規定何者有誤?
(A)土地界址調整應以同一地段、 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B)如為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並應符合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
(C)設有他項權利者,應先徵得他項權利人 之同意。
(D)界址調整不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 B(0), C(1), D(28), E(0) #189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