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
(A)考試院就某法律與行政院見解不同,而聲請統一解釋法令
(B)四分之一立法委員於行使職權時,認為某法律違憲而聲請
(C)臺北市政府就應適用之中央法律,認為侵害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
(D)立法院認為總統違法失職,向憲法法庭提出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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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7), B(880), C(1350), D(1256), E(0) #3256366
統計: A(2167), B(880), C(1350), D(1256), E(0) #3256366
詳解 (共 10 筆)
#6135791
12 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
(A) 考試院就某法律與行政院見解不同,而聲請統一解釋法令
➤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爭議之判決
*補充題目:
[109 司法、海岸巡防、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
19 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聲請憲法裁判?
(A) 人民認為終審法院的確定裁判侵害其基本權利
(B) 法官審判時,確信作為裁判依據之法律違憲
(C) 臺北市政府認為其職權上所應適用之中央法律違憲
(D) 行政院就其職權行使而對某法律所表示之見解,與考試院就同一法律所表示之見解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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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0080
(A)
憲法訴訟法 第47條
國家最高機關,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B)
憲法訴訟法 第49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4/1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C)
憲法訴訟法 第82條
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因行使職權,認所應適用之中央法規範牴憲法,對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有造成損害之虞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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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憲法訴訟法 第68條
立法院得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規定,就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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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363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D)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C)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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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1550
(A) 考試院就某法律與行政院見解不同,而聲請統一解釋法令
第 65 條:國家最高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國家最高機關發生憲法上權限之爭議,經爭議之機關協商未果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
只能為權限爭議聲請,不得因見解不同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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