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我國自 1991 年至 2005 年共經歷七次憲法增修,下列何者為修憲的成果?
(A)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人民連署提案
(B)命令或法律有違憲之虞者由大法官進行解釋
(C)正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憲法法庭審理
(D)各縣市的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皆改由人民直選
統計: A(780), B(661), C(2733), D(913), E(0) #2849914
詳解 (共 10 筆)
(A)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人民連署提案 >>立法院提,人民複決 7th
(B)命令或法律有違憲之虞者由大法官進行解釋 >>沒找到資料
(C)正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憲法法庭審理 >> 7th
(D)各縣市的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皆改由人民直選 >>總統直選 3rd
(A) 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人民連署提案
憲法第 7 次增修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B) 命令或法律有違憲之虞者由大法官進行解釋→憲法本文就有
中華民國憲法
公布日期: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第 78 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C) 正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憲法法庭審理→○
憲法第 7 次增修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D) 各縣市的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皆改由人民直選
憲法第 2 次增修
賦予地方自治明確的法源基礎,並且開放省市(臺北市、高雄市)長民選。
憲法第 3 次增修
確定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方式;至於罷免案,則須由國民大會提出,經人民投票同意通過。
資料來源:憲法簡介
類題
17.民國85年我國選出第一位民選總統,請問我國總統選舉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改為全民直選,下列何者是該選舉的法源依據?
(A)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B)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C)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D)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99年 - 99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公民#3237
答案:A
難度:簡單
6.歷經 7 次修憲之後,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有了重大的變革。下列有關我國現行立法委員選舉的敘述,何者正確?
(A) 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聯立制
(B) 新投票制度的設計有利於小黨獲得席次
(C) 目前制度與美國國會選舉一樣
(D) 立法委員總席次由 225 席減為 113 席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電子工程:公民#13892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
16.我國政府為因應時代變遷並回應民意,曾自民國 80 年至 94 年歷經七次修憲。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 下列關於修憲方式的敘述,何者正確?
(A) 人民對修憲有共識後,地方民意代表便可提起修憲案
(B) 我國修憲須先經立法院提案後,再經行政院覆議
(C) 人民透過政黨提出修憲案,須經立法院多數同意後,即告完成
(D) 我國修憲須先經立法院提案後,再經由公民複決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電子工程:公民#18331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
12.我國自 1991 年至 2005 年,曾以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七次修憲,下列的敘述何者並不屬於修憲的內容?
(A) 總統任期縮短為四年,並由人民直選產生
(B) 司法院增設憲法法庭並審理政黨違憲案
(C)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主動提起不信任案
(D) 立法院得提出並通過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E) 一律給分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4年 - 104 司法、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各組:公民#24737
答案:E
難度:非常簡單
7.根據民國 94 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修改憲法程序的描述有那些正確?①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②行政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③公告半年後,由國民大會議決 ④公告半年後,由公民投票複決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55313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10.我國為了使憲法更符合國家整體發展的需要,自 1991 年至 2005 年進行了七次修憲工程,下列何者屬於修憲後所做的調整?
(A) 中央民意代表由人民直選產生
(B) 裁撤省政府及省諮議會
(C) 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副署
(D) 領土變更之議案由立法院提出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公民#58383
答案:D
難度:困難
8.我國於民國 35 年制定憲法,而後自民國 80 年起歷經 7 次修憲。若以修憲的內容來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無需立法院同意
(B) 司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C)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交公民投票複決
(D)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1166
答案:C
難度:簡單
10.我國自民國 80 年以後,陸續進行 7 次憲法的增修工程,確立我國現今的憲政體制,下列那一個選項的敘述,與憲法增修之後的內容相符?
(A) 監察院院長得接受立法院邀請,出席立法院院會,並接受質詢
(B) 司法院設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C) 總統依立法院選舉結果,任命多數黨同意的人選擔任行政院院長
(D)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後,經憲法法庭判決之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8年 - 108 司法、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組:公民#78536
答案:D
難度:簡單
18.我國自民國 80 年啟動修憲,迄今已完成七次憲法的增修。下列何者非屬修憲的成果?
(A) 監察院調整為非民意機關
(B) 總統、副總統由公民直接選舉
(C) 廢除縣自治事項,精簡省府層級
(D) 立委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產生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 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9978
答案:C
難度:適中
1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自 1991 年至 2005 年間共修憲 7 次,但自 2005 年至今,皆無修憲案提出與通過。這主要是下列何項理由所導致?
(A) 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必須是穩定的
(B) 憲政主義限制國家權力過度膨脹
(C) 修憲門檻過於嚴苛而不易達成
(D) 嚴格執行法治與權力分立原則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 111年 - 111 鐵路特種考試_佐級_各類科:公民#108636
答案:C
難度:簡單
(A) 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立法院提案→憲法增修條文
(B) 命令或法律有違憲之虞者由大法官進行解釋→憲法本文
(D) 總統、副總統皆改由人民直選→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仍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本法所定相關案件類型及聲請要件之規定。
本來就規定在憲法及憲法訴訟法中 不是我國自 1991 年至 2005 年經歷七次憲法增修的修憲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