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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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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B卷)#8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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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B卷)#85284 |
科目: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B卷)#85284
年份:
108年
科目: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
12.詐欺集團車手收受、持有或使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而冒名或以假名向金 融機構申請開立帳戶,且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者,應如何處罰之?
(A)處三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B)處五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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