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體育署2021年公告之「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其中「第四級自救能力」為何?(A)拋送漂浮物3至5公尺(B)仰漂或立泳15秒(含)以上(C)藉物漂浮30秒(D)著衣仰漂或立泳30秒後游泳前進10公尺以上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