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三振法案(Three-Strikes Law)主要的刑事政策目的是:
(A)降低監禁人口
(B)減少輕罪累犯
(C)嚴格打擊累犯
(D)減輕初犯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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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68), C(1168), D(37), E(0) #3460552
統計: A(87), B(68), C(1168), D(37), E(0) #3460552
詳解 (共 3 筆)
#7328467
正確答案是 (C) 嚴格打擊累犯。
三振法案(Three-Strikes Law) 起源於美國,其名稱借用自棒球規則「三振出局」。這項政策是「兩極化刑事政策」中嚴罰化(嚴的一端)最典型的代表:
- 針對對象:專門鎖定累犯(Recidivists)或常習犯(Career Criminals)。
- 刑罰邏輯:當一個人犯下第三次重大犯罪(或特定暴力犯罪)時,法院必須強制判處極長期的監禁(例如 25 年至終身監禁),且通常不得假釋。
- 政策目的:
- 無害化(Incapacitation):將高風險的慣犯長期隔離在監獄中,讓他們無法再回到社會作案。
- 威嚇(Deterrence):透過極其嚴厲的後果,嚇阻潛在的累犯不敢再次觸法。
?其他選項解析
- (A) 降低監禁人口:錯誤。三振法案實施後,由於大量罪犯被長期關押且無法假釋,反而導致美國監獄人口爆炸、財政負擔劇增。
- (B) 減少輕罪累犯:不精確。雖然名稱叫「三振」,但原始設計主要針對「重大暴力犯罪」。雖然部分州(如早期的加州)曾將輕微罪行計入第三振,但其核心目的是打擊「嚴重犯罪的連續再犯者」。
- (D) 減輕初犯刑度:錯誤。三振法案關注的是「累犯」的加重,與「初犯」的刑度減輕無直接關聯(那是「轉向處遇」或「微罪不舉」的範疇)。
?考試重點筆記:三振法案的爭議
在警察特考的申論題或複選題中,常會考到三振法案的副作用:
- 監獄擁擠:長期監禁導致矯正預算大幅攀升。
- 違反比例原則:有時第三次犯罪情節輕微(如偷一片披薩),卻要關 25 年,引發人權爭議。
- 法庭審理變慢:被告因為面臨終身監禁,通常拒絕認罪協商,導致審判案件堆積。
?概念串連
- 三振法案 = 選擇性無害化 的極端實踐。
- 三振法案 = 兩極化刑事政策 的「嚴」端。
- 三振法案 = 新刑罰學 的風險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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