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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與戶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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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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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81326 |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81326
年份:
108年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13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籍而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仍得擔任下列何種公職?
(A)國立大學校長
(B)各部會常務次長
(C)立法委員
(D)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之主管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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