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下列何者非屬其任務範圍?
(A)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B)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C)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D)核定各該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統計: A(569), B(514), C(1358), D(7975), E(0) #1808827
詳解 (共 5 筆)
災害防救法第 6 條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二、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
計畫。
三、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四、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五、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計畫是各該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的。
(D)補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定義和性質
定義:
第 2 條 一項
三、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
防救計畫。
四、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
畫。
第17條 第一項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後,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第19條 第一項
[公共事業]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送請[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核定。
第20條 第一項
[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
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
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
由此可得知災害防救計畫(為總稱包含三個)之間的層級
而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規定為
第18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內容之規定如下:
一、整體性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重點事項。
三、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認為有必要之事項。
前項各款之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之
規定如下:
一、災害預防相關事項。
二、災害緊急應變對策相關事項。
三、災後復原重建相關事項。
四、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災害防
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
由此得知基本上災害防救計畫(總稱)內容規定要符合 第18條 第二項
然後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再多了三款內容規定 第18條 第一項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任務如下:
1、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2、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書。
3、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4、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5、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直轄市的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由直轄市災害防救會報考核
其餘(A)(B)(C)是中央災害防救會報,1決3核2督1指
選項(D)是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會報,3核1督1推1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