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就憲法的形式及地位而言,可以分為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下列那一個國家可以被歸類為不成文憲法?
(A)日本
(B)德國
(C)美國
(D)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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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 B(60), C(328), D(4347), E(0) #1420846
統計: A(93), B(60), C(328), D(4347), E(0) #1420846
詳解 (共 3 筆)
#1470329
口訣:不成「英」文。
下列的國家被認為具有不成文憲法:
- 以色列:在1948年10月2日的獨立宣言承諾了一部憲法,但由於無法協調議會中的分歧,尚未訂出完整的成文憲法。然而有的是幾部以色列基本法。
- 紐西蘭:參見紐西蘭憲法。
- 沙烏地阿拉伯:古蘭經被沙烏地阿拉伯基本法引用為法律的最高來源。
- 英國:沒有任何一份明確的文件可以被稱為「憲法」。由於政治制度隨時間演化,而非由於革命等的事件而倏地改變,它是不斷地由議會法案和法院判決來界定(參見英國憲法)。英國至今最像憲法的憲法性法典是1707年的聯合條約(Treaty of Union),但這往往只於蘇格蘭的法律和學術討論中被引述,而於英格蘭和威爾斯則較不受重視。也因為英國具備不成文憲法,意味著至今已立下很多法案,例如1998年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和1998年人權法案(Human Right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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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115
我的解釋是,李帕特的民主政治分類中,西敏寺模型代表國家是英國,是不成文憲法,柔性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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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4919
不成文的規定─英地色蘭(陰地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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