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老王不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資格,其因自己所有土地出售給老張而代理雙方到土地登記機關申辦移轉 登記時,登記機關應如何處理?
(A)不予受理
(B)予以駁回
(C)予以補正
(D)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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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8), B(93), C(135), D(2234), E(0) #505899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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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不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資格,其因【自己所有土地】【出售給老張】而代理雙方到土地登記機關申辦移轉登記→老王是義務人、老張是權利人,嗣後又由老王代理,係依土地法第73條第1項前段【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老王)及義務人(老張)會同聲請之】。→登記機關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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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055
土地法 第 37-1 條 第一項
土地登記之申請,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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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810
第 73 條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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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2524

⚠️ 陷阱題

1、陷阱:看到「不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資格」就誤以為不得代理。

「老王不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資格」,這句話很容易讓人誤以為:
 「他不能代理別人辦登記」→所以答案應該是「不予受理」或「駁回」。

2、破解:若是自有土地的出賣人,為自己與買方辦理登記,是例外可受理。

 ➡️參土登73-1:「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

3、考點:區分「專業代理」與「一般一次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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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3318

*法律並未強制一定要地政士才能送件。


*是無地政士執照而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
其案件登記機關才不予受理。

土地法第37-1條:
1.土地登記之申請,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為之。

平權第47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
權利人及義務人
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
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
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
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
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
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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