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設立投資公司,在證券市場上買賣股票,股利所得及出售股票所得均可免納所得稅,比個人直接投 資更有利
(B)長期握股之投資,經由投資公司間接投資,可使股利所得延緩繳納所得稅
(C)演藝人員投資設立公司,需繳納 25%營利事業所得稅,分配股利時,又需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顯 然比不設立公司,直接按執行業務所得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不利
(D)列舉扣除額是法律所規定,沒有規劃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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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374), C(100), D(9), E(0) #1709679

詳解 (共 1 筆)

#2769134
民國87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公司所取得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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