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甲因超車與前車起糾紛,在停等紅綠燈時,持外型、材質類似真槍,具有打擊底火可發射改造 子彈之槍枝,對前車車主叫囂,經警當場查獲。該槍枝送驗後未具殺傷力,依槍砲彈藥刀械管 制條例規定如何處罰?
(A)未具殺傷力不罰
(B)處三萬元以下罰鍰
(C)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D)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以上皆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10), C(19), D(0), E(4) #1819228
統計: A(4), B(10), C(19), D(0), E(4) #1819228
詳解 (共 2 筆)
#4400425
已修法提高罰緩額度違30萬,建議修改答案
第20-1
具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及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且足以改造成具
有殺傷力者,為模擬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
查禁。
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前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新臺幣二百五十萬
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但專供外銷
及研發並經警察機關許可,且列冊以備稽核者,不在此限。
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改造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可供發射金屬或子彈,未具殺傷力者,處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殺傷力者,為模擬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
查禁。
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前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新臺幣二百五十萬
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但專供外銷
及研發並經警察機關許可,且列冊以備稽核者,不在此限。
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改造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可供發射金屬或子彈,未具殺傷力者,處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