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對於「福魯克薩斯」(Fluxus,又譯「激浪派」)的描述,何者有誤?
(A)是一種特定的當代藝術風格
(B)名稱由馬修那斯(George Maciunas)提出
(C)原本是雜誌的名稱
(D)成員乃活躍於 1960 年代的前衛藝術家
統計: A(189), B(49), C(75), D(43), E(0) #2911078
詳解 (共 2 筆)
1960年代的前衛藝術──沒有定義,詮釋,論述的反藝術──強調「一切皆藝術」的〔福魯克斯/激流派/Fluxus〕
福魯克斯(Fluxus),也稱激流派,是一種難以命名的奇特藝術派別,被視為當代藝術先鋒。
成立於美國,原本福魯克斯是1960年喬治.馬西烏納斯(George Maciunas)為自己創辦雜誌所取之名,但後來馬西烏納斯因債務逃到德國威斯巴登,雜誌也沒辦成。
1962年以福魯克斯為名的「國際最新音樂節」在威斯巴登舉行,從此聚集一批人以「Fluxus」為名在歐美舉辦展覽活動,試圖大破舊有藝術界限,從事跨國際、跨媒體的藝術試驗。。
激流一名源自拉丁文「flux」,指的是流動性的生命,一種精神狀態、一種態度、一種表現手法 ,拒絕被定義。雖然福魯克斯跟其它藝術流派一樣,曾在一段時間中有一群特定藝術家共同創作、展覽、表演,也有自己的出版物、宣言。但整體來說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運動或藝術流派,他們之間從來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論述、方向與領導人物,藝術家各自詮釋、表述。
福魯克斯嚮往一種根本性的改變,遠離抽象表現主義的控制。他們常以幽默、顛覆性的手法撻伐「對象的象徵功能」。福魯克斯出自達達主義反遵循慣例的觀念,他們也催生一種新藝術型態:「反藝術」。藝術家不去創作繪畫與物件,反音樂、反詩歌,而去表現處於初始狀態的生活片段,認為一切皆藝術——「生活即藝術」,經常從平常生活搜尋場景與物件。
福魯克斯的特色在於:各種形式的折衷主義,認真、幽默又諷刺的宣言。以觀念、行為藝術、錄影帶、影片、照片、寫作等捕捉日常生活的片段,並以達達的精神呈現之。
著名藝術家有:
喬治.馬西烏納斯(George Maciunas)
白南隼(Nam June Paik)
佛斯泰爾(Wolf Vostell)
小野洋子(Yoko Uno)
費里歐(Robert Filliou)
布雷西特(George Brecht)
班傑明.高帝耶(Benjamin Gautier)